預告修正「電信事業普及服務管理辦法」部份條文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數位發展部。
二、修正依據:電信管理法十二條第五項。
三、「電信事業普及服務管理辦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moda.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數位發展部韌性建設司。
(二)地址:100057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4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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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關鍵字
發布單位:韌性建設司
建立日期:2024-04-01
更新日期:2024-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