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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及中投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111年度電信普及服務補助申請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26日
發文字號:數位韌性決字第1125000995號


主旨:公告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及中投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111年度電信普及服務補助申請書。
依據:電信管理法第12條第5項授權訂定之電信事業普及服務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 旨揭普及服務補助申請書,包括:
        (一)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111年度不經濟地區電話服務、不經濟公用電話服務、不經濟地區數據通信接取服務、以優惠資費提供中小學校及公立圖書館數據通信接取服務等4項實施成果。
        (二) 台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111年度不經濟地區數據通信接取服務實施成果。
        (三) 中投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111年度以優惠資費提供中小學校及公立圖書館數據通信接取服務實施成果。
    二、 前揭普及服務補助申請書內容,登載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s://moda.gov.tw/)之「公告訊息」/「行政公告」網頁。
    三、 依電信事業普及服務管理辦法第23條第2項規定,本公告之普及服務補助申請書不含各項普及服務淨成本詳細計算資料。
    四、 對於前揭補助申請書內容若有意見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7日內填復意見書向本部陳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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