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部份條文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4月20日
發文字號:通傳綜規字第10640009970號
主旨:預告修正「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 一、修正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二、修正依據:電信法第十四條第六項。
- 三、「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ncc.gov.tw),「民眾服務」選項下「公告訊息」之「法規草案預告(刊登公報)」網頁。
-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一)承辦單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綜合規劃處。
- (二)地址:10052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50號4樓。
- (三)電話:(02)33438133。
- (四)傳真:(02)23433938。
-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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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資源管理司
建立日期:2017-04-20
更新日期:2022-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