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訂定「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3月29日
發文字號:通傳法務字第10246006970號
主旨:預告訂定「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 一、訂定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二、訂定依據:電信法第十四條第六項及本會102年3月20日第530次委員會議決議。
- 三、「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ncc.gov.tw),「民眾服務」選項下「公告訊息」之「法規草案預告」網頁。
-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1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一)承辦單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律事務處
-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 (三)電話:(02)2343-3726
- (四)傳真:(02)2343-3874
-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發布單位:資源管理司
建立日期:2013-03-29
更新日期:2022-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