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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頻率使用費收費標準」第二條附件四

數位發展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2 月 13 日

發文字號:數位資源字第 1146000348 號
 

主旨:預告修正「頻率使用費收費標準」第二條附件四。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1、修正機關:數位發展部。

2、修正依據:電信管理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

3、「頻率使用費收費標準」第二條附件四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moda.gov.tw)。

4、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1)修正機關:數位發展部。
  • (2)地址:100057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43號。
  • (3)聯絡人:吳專員。
  • (4)電話:(02)2380-0753。
  • (5)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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