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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指定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116年度於特定村里提供數據通信接取普及服務

數位發展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2月26日

發文字號:數位韌性字第1155000312號

主旨:公告指定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116年度於特定村里提供數據通信接取普及服務。

依據:

  • 一、電信管理法第12條第5項授權訂定之電信事業普及服務管理辦法第13條第2項規定。
  • 二、本部115年度電信事業普及服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第1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指定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116年度於7個偏遠地區需求預定建設點(如附表)提供不經濟地區數據通信接取普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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